[著作權] 盜連他人的圖片或載點,是否違法


盜連,其實就是熱連結。
熱連結(hotlinking),純粹是把已經存在其他伺服器(server)的檔案,多開一條路徑到自己的網站。
如此行為只是重新導向(redirect)
並沒有涉及重製的問題(只是提供連結) (著作權法§22 重製權)
亦沒有涉及公開傳輸權的問題(它原本就是公開傳輸了)  (著作權法§26-1 公開傳輸權)
因此盜連圖片、盜連載點,都不構成違法。
依現行著作權法規定,僅有在道德上說不過去。
因為這間接盜用了他人的頻寬(bandwidth)


如何判斷是否盜連?
開啟網頁原始碼,會盜連的不外乎幾個標籤
<img src="網址">
<a href="連結網址"> 連結內容 </a>
<embed src="網址">  </embed>
如果上述網址裡面,裡面不含「http」為開頭的關鍵字
通常就不涉及盜連

關於盜連的問題,其解決途徑,其實不妨和「Wifi熱點案」做一個類比
當初美國曾經有人架了一個無線路由器(Wireless Router或稱Access Point AP),
原本只是想把網路分給家裡的人用,
誰知道訊號太強,隔壁了鄰居也能收到訊號,並且使用了大部分頻寬。
當事人憤而提告。
最後判決認為,事實上無線路由器,可以設置密碼 (如WEP key),
可以輕輕鬆鬆就阻止未經授權人士的使用,
因此網路頻寬被占用,成了原告本身的責任。


事實上,關於防止盜連,現行伺服器系統下,已有提供機制。
例如Apache Server上,可以使用htaccess設定檔控制。
http://sofree.cc/htaccess-img/
你可以控制什麼類型的檔案,不被盜連
(通常是影音程式檔,這些檔案比較吃頻寬)
也可以控制誰可以連到你的網站
如果他人連的是圖片,還可以設置警示性的替代圖片,告訴他不准盜連


既然現行法律並不保護被盜連者,那麼不妨如同Wifi案一樣,
用較簡單的設定檔控制,就可以遏阻那些千千萬萬個盜連者。
畢竟一家烤肉萬家香,去處罰那些聞香的人實在說不過去,不欲與人分享,不如自己架抽風機。
用較簡單的行為抵擋複數個違法可能,此舉符合法律經濟。


是否介意被盜連,其實因人而異
事實上,目前頻寬較為充足者,並不介意,
因為被盜連檔案反而有宣傳效果。
(藉由連結內容可推知原網站在何處)
因此如果並非頻寬吃緊,
網路本來就是一個共享世界,對於盜連,何不樂觀其成呢?
(當然,除非涉及了重要資產)

最後,特別提醒的是,
如果是提供分流(mirroring),由於需要製造一個副本在其他主機,則涉及了重製的問題。
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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